第510章 终结篇 十年之后五(第1页)
婚姻与夫妻关系
美加国的婚姻法和现实社会中一样,女性二十周岁,男性二十二周岁。
从皇宫到地方,一律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允许离婚和再婚。
然而,在这个时空里,长久以来,一直奉行的是“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
婚姻就如同隔山买牛,直到拜了天地,送入洞房,新郎掀开新娘的红盖头,双方才看清对方的模样。
丑俊残也只能相伴一生了。
自从梁晓乐搞了“天赐姻缘”
和“天神赐婚”
以后,在梁家屯以及周边村里,大胆的青年男女搞起了自由恋爱,但影响面很小。
不过,相亲倒是兴起来了。
在媒人的说和下,男女双方如果有意,媒人便安排彼此相看相看。
相亲兴了不长时间,民众中便发生了这样一桩婚姻:
有一个小伙子缺一条腿;有一个姑娘少一只眼。
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各自的父母都为这事愁得没法。
求亲戚托朋友,想给自己有残疾的孩子找一个没残疾的对象,婚后好过日子。
媒婆知道后,心想:一个缺腿一个少眼,凑到一块儿谁也甭嫌谁。
就想做成这桩媒。
她到男家对小伙子说:“我给你说个媳妇吧,这个闺女长得别提多么好看了,大眼小嘴白脸蛋儿,越看越俊巴。”
小伙子一听挺高兴,表态说愿意。
媒婆又说:“你是个拐子,我得费心给你瞒着……不过,你放心,只要……我保准给你说成。”
小伙子也很机灵,立马给了她一笔钱。
媒婆脸上堆着笑走了。
第二天,媒婆又来到女家对姑娘说:“闺女,我给你说个婆家吧。
这个小伙子长的是又高大,又英俊。
体格壮实着呢!”
姑娘红着脸笑笑,点头表示同意。
媒婆又说:“你一只眼瞎,我得费心给你瞒着,这媒人钱么……”
姑娘也很聪明,立时给了她很多钱。
媒婆乐得合不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