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 众大臣联衔入奏 老平章嫉俗辞官(第1页)
却说平章政事张珪既拟就奏稿,出示百官,由员外郎宋文瓒代读奏稿,其词云:
国之安危,在乎论相。
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则治,后用李林甫、杨国忠,天下骚动,几致亡国。
虽赖郭子仪诸将,效忠竭力,克复旧物,然自是藩镇纵横,纪纲亦不复振矣。
良由李林甫妒害忠良,布置邪党,奸惑蒙蔽,保禄养祸所致,死有余辜。
如前宰相铁木迭儿,奸狡险深,阴谋丛出,专政十年,凡宗戚忤已者,巧饰危间,阴中以法,忠直被诛,窜者甚众。
始以赃败,谄附权奸失列门及嬖幸也里失班之徒,苟全其生。
寻任太子太师。
未几仁宗宾天,乘时幸变,再入中书。
当英庙之初,与失列门等恩义相许,表里为奸,诬杀萧、杨等以快私怨,天讨元凶,失列门之党既诛,坐邀上功,遂获信任。
诸子内布宿卫,外据显要,蔽上抑下,杜绝言路,卖官鬻狱,威福已出,一令发口,上下股栗,稍不附己,其祸立至,权势日炽,中外寒心。
由是群邪并进,如逆贼铁失之徒,名为义子,实其腹心,忠良屏迹,坐待收系。
先帝悟其奸恶,仆碑夺爵,籍没其家,终以遗患,构成弑逆。
其子锁南,亲与逆谋,所由来者渐矣。
虽剖棺戮尸,夷灭其家,犹不足以塞责。
今复回给所籍家产,诸子尚在京师,夤缘再入宿卫。
世祖时,阿合马贪残败事,虽死犹正其罪,况如铁木迭儿之奸恶者哉!
臣等宜遵成宪,仍籍铁木迭儿家产,远窜其子孙于外郡,以惩大奸。
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明纲常,别上下也。
铁失之党,结谋弑逆,君相遇害,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所不忍闻。
比奉旨以铁失之徒,既伏其辜,诸王按梯不花、孛罗、月鲁不花、曲吕不花、兀鲁思不花,亦已流窜,逆党胁从者众,何可尽诛,后之言事者,其勿复举。
臣等议古法弑逆,凡在官者杀无赦,圣朝立法,强盗劫杀庶民,其同情者犹且首从俱罪,况弑逆之党,天地不容,宜诛按梯不花之徒以谢天下。
书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臣无有作福作威。
臣而有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盖生杀予夺,天子之权,非臣下所得盗用也。
辽王脱脱,位冠宗室,居镇辽东,属任非轻。
国家不幸有非常之变,不能讨贼,而乃觊幸赦恩,报复仇忿,杀亲王妃主百余人,分其羊马畜产,残忍骨肉,盗窃主权,闻者切齿。
今不之罪,乃复厚赐放还,仍守爵土,臣恐国之纪纲,由此不振,设或效尤,何法以治。
且辽东地广,素号重镇,若使脱脱久居,彼既纵肆,得无忌惮;况令死者含冤,感伤和气。
臣等议累朝宪典,闻赦杀人,罪在不原,宜夺削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刑以惩恶,国有常宪。
武备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补报,专务奸欺,诈称奏旨,令撒梯强收郑国宝妻古哈,贪其家人畜产,自恃权贵,莫敢如何,事闻之官,刑曹逮鞫服实,竟原其罪,辇毂之下,肆行无忌,远在外郡,何事不为!
夫京师天下之本,纵恶如此,何以为政?古人有言:“一妇衔冤,三年不雨。”
以此论之,即非细务。
臣等议宜以即烈、不花,付刑曹鞫之。
中卖宝物,世祖时不闻其事,自成宗以来,始有此弊。
分珠寸石,售值数万,当时民怀愤怨,台察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