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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民这一问,勾起了钟灵玉对伤心往事的回忆,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凡人,烦人,谁没个烦恼?你以为吃饱了,穿暖了就幸福了。
唉!
这人世间,为什么要生出男人与女人来?男人与女人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为什么就莫名其妙地生发出感情来?这情,终日困扰着你,让你放不下,续不了,给人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我们一家吃国家粮,从小就没饿过肚子,但我觉得情饥比肚饥更难受,更折磨人。”
“你这么年青,也出现过感情危机?”
陈志民关心地问。
“别说了,我虽然比你小五岁,但我已经是一个两岁孩子的妈妈了。
去年顶我妈的职时离了婚。
现在也不知道孩子咋样了。
一想起这些事,我就烦死了。”
“你吃国家粮的人,怎么结婚那么早?《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令也得二十岁。”
“唉!
一言难尽。
我们也算同病相怜,我就说给你听。”
那年,我十八岁,高中毕业待业在家,上面来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策,我正准备与我热恋的恋人下乡去。
可我妈为了使我逃避下乡,瞒着我给我找了一个国营大厂子的职工,她的远房亲戚,已经三十二岁的老单身,人长得又黑又丑不说,他的人品,就足以让人深恶痛绝。
我妈以给我找到了工作为由,把我骗到昌州。
实则是把我年令改大三岁,开具了结婚证明。
到昌州后,把我安排在她的这个远房亲戚的家里。
晚上,她的这个远房亲戚,趁我两天两夜车程的疲惫,睡熟了,就把我先斩后奏了。
第二天拿出我妈开的证明,强拉我去结婚登记。
我反抗,把他的手咬出了血。
我想逃,他的家人守着,况且我身无分文。
我哭啊,闹啊,一切都无济于事,隔家里千多公里,有谁知道我此时是心痛还是断肠?那时,我真想死,但想死都没有门路,他们一家人看得很紧很紧。
过了一个多星期,他妈妈来劝我:“犬子虽然长得差些,但也是国营厂子里的工人,你在这里,虽说不能衣食无忧,但也可以温饱,绝对不会像乡下那样日晒雨淋。
你既然不同意这茬婚事,我们也随你,强扭的瓜不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