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冶炼一分厂(第1页)
冶炼一分厂原为援阿镍铁矿冶炼车间,基建时又称为731工程。
1968年5月改名为一车间。
1988年7月改名为冶炼一分厂。
一车间根据国家计委1964年6月批发的(64)计重字1492号文件精神,由北京黑色冶金设计院总院于1965年3月进行初步设计,并在冶金部(65)冶设字第1294号文件批准了《初步设计》及总投资为2375万元后,进行了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提出:在横钢兴建援阿镍铁矿冶炼车间之目的是继续我国1962年开始的镍铁矿冶炼研究试验,以得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工艺流程,完成工业性生产试验,为阿尔巴尼亚建立镍铁矿冶炼工厂提供成熟的工业化生产经验。
同时,为较好利用阿方每年向我国出口的镍铁矿资源,解决近年来钢铁工业用镍问题。
《初步设计》中规定:本车间的生产能力为年处理镍铁矿石8~10万吨,年生产镍铁合金(含ni~15%)5000吨和普通碳素钢锭3.4万吨。
车间内主要设原料准备、预还原和冶炼等三个主要工段和水碎粒化间、废钢处理间,车间定员325人,其中工人305人。
兴建本车间需扩建的公用系统是运输、供水、供电、蒸汽(气)和化验室等。
车间兴建和公用系统扩建的总面积为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万平方米,概算投资为2166万元(比国家投资4000万元少1834万元)。
设计规定:排水系统要求新建供水系统,每小时约1259立方米(包括今后增建铬铁生产用水),新补充水量每小时412立方米。
供电:工厂现有110千伏安第一回路直接送入厂区变电所,还需再新建110千伏第二回路。
新建系统年用电量1.5亿千瓦时,加上原有系统约3千多万千瓦时,工厂最大计算负荷用电量为2.3亿千瓦时。
1965年5月一车间(731工程)破土兴建,至1968年5月建成并逐步投入试生产。
1968年5月16日,回转窑点火试车,24日投料生产。
1968年7月11日至1970年3月18日,镍铁电炉共进行了八次试验,生产了107个周期,产镍铁950吨。
1968年12月2日至1970年3月29日,半钢炉共进行了六次试验,生产了216炉,10吨炼钢电炉相应投入生产,共生产钢锭330吨。
1970年4月25日至5月2日,在上海国际饭店召开的“援阿冶金联合企业方案审定会”
决定本厂停止镍铁矿“火法”
试生产,由上海冶炼厂利用“水法”
继续进行试验。
一车间由浙建二公司负责施工和安装,实际建筑面积为18815平方米,完成基建投资1769万元,设备总重量为2231吨,单位设备价格为348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