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卦传(第1页)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饮食之道也。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
师者,众也。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
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
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
蛊者,事也。
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
临者,大也。
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
嗑者,合也。
物不可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
贲者,饰也。
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
剥者,剥也。
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