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第1页)
处女作的顺利发表,让我觉得科幻小说不再那么高不可攀。
《收割童年》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写于大三那年的暑假。
我没有回家,缩在宿舍里虚度光阴。
宿舍楼前有一片树林,很高,几乎快够着我所在的七楼了。
那时没装空调,白天宿舍里奇热无比,夜晚也像蒸笼,我躺在床上死去活来。
一天中唯一清凉的时段,就是早上五点到八点。
那时我没有睡觉,爬起来坐在阳台上,打开电脑敲字。
时隔两年,我至今仍记得浓郁夜色被晨曦冲淡的每一个瞬间,也记得晨风将阳台旁的树叶吹得翻飞时发出的簌簌声。
就在黎明被酝酿喷薄的那十几个交替的日夜,我书写了一个关于末世荒城里少男少女的青春故事。
一年前,我告别了学生时代,开始工作。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援藏修建水电站,在康定县,没错,就是《康定情歌》的康定。
去之前,我以为那里很美,不说风吹草地现牛羊,至少也得是情歌天天唱。
但从成都出发,沿着318国道颠簸一整天后,我看到了荒芜的大山和黄土漫天的大坝现场。
想象和现实的巨大落差让我猝不及防,从学校到工地的转变也使我步履维艰,所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来适应新生活。
熟悉大山里的生活之后,便开始有了闲暇。
同事们要么打游戏,要么打牌,这两样都不是我所喜欢的,所以,我又打开文档开始写作了。
《芯魂之殇》便写于这个时期。
工作忙的时候,我要整天戴着防毒面罩待在隧洞里,指导、监督工人干活儿。
施工进展顺利时,我在隧洞里找个干燥点儿的地方,掏出手机,开始书写发生在大洋彼岸的惊险故事。
在五寸的手机屏幕上,我的两个拇指左右翻飞,上上下下,用一天的空闲时间写的加起来,远比后来在书房里正襟危坐写一天更多。
只是,每次写完,我都会被憋得满头大汗,摘下面罩,里面的过滤芯片早已湿透。
现在,我住在北京三环边的小区里,把沙发搬到阳台前,可以用很惬意的姿势写作。
但那段缩在大山深处隧洞里用手机写中篇小说的日子,是我永远不会忘的。
以上,大概涵盖了这本书的创作历程。
这些年,在写作上我受过一些褒奖,但内心里,我一直把自己当作新人。
这种状态会持续很长时间。
每一次写作时,我都像领取圣餐的孩子,睁大了眼睛,屏住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