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第1页)
《民权初步》的历史意义,还在于它是改造国民性的初步尝试。
显然,孙中山所论&ldo;民权初步&rdo;,只是涉及民主社会建设的纯粹技术性环节,看起来似乎意旨平淡,未及&ldo;大道&rdo;。
但是,程序民主是实体民主的前提与基础。
特别是在人口众多且平均文化程度不高、民主意识淡漠的中国,对民众进行这方面的启蒙教育,正是建设民主社会必需的基础性工作,意义不可小觑。
联系目前中国基层政治民主建设中的艰难与困惑,我们更能体会到当年孙中山的苦心和先见之明。
简言之,将国民民主政治意识的养成与社会进步、国家富强问题紧密联系起来,是孙中山现代化思想的精华之一。
虽然在他的有生之年,未能在这些方面取得显著成功,但他在《建国方略之三:社会建设》中提出的思路,却不愧为先行者的光辉思想,给后人以深刻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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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ldo;三民主义&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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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是孙中山学说里最精华、最辉煌的部分。
自1906年12月2日在东京演讲《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之前途》中正式提出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的主张后,此后,孙中山的一切演讲,都以三民主义为中心思想。
孙中山从1918年5月至1920年11月期间,寓居沪上,除完成出版著名的《建国方略》外,他还拟订了一个庞大的写作计划,其中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已经脱稿,《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初稿也已完成,但书稿不幸毁于陈炯明叛变时的炮火。
然而1919年春孙中山所亲撰的《三民主义》概要的原稿本尚在,现藏于台湾&ldo;党史委员会&rdo;。
被毁的《三民主义》三书当以此&ldo;概要&rdo;为提纲。
&ldo;概要&rdo;的特点是第一次对三民主义作了较前更深入系统的理论说明和界定。
对于民族主义,在辛亥革命前,其主要内容即是反满,因此有的学者称之为&ldo;反满民族主义&rdo;。
经过民国建立后的无数坎坷和挫折,孙中山对民族主义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有两层基本而核心的意义,一是对外民族自求解放,摆脱列强的瓜分和统治;二是对中国境内各民族则一律平等。
此时的孙中山已朦胧地意识到种族与世界近代民族国家的民族之间的区别,他提倡种族融合以形成近代国家的大民族的问题,并以美国为例,说明由多民族融合而成一国家之民族。
孙中山总结革命党人过去对民族主义认识的错误,认为中国也应实行民族大融合,形成&ldo;中华民族之新主义&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