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1页)
莫兰打了他一下。
&ldo;快说吧。
&rdo;她催促道。
&ldo;好,说就说。
陈牧野,你的破绽就是,录像里显示,你的手曾经在保险柜上一抹,手上全是黑灰,你还往身上一擦。
你知道吗,就在刘玉如被杀的前一天,也就是七月二十一日傍晚,我曾经去见过她。
那天她在办公室里大扫除,我看见她把你爸办公室原先积满灰尘的保险柜擦得干干净净,那上面根本没有灰。
而你自称是在七月二十二日早晨去的办公室,在密闭的办公室,一个晚上不会积下那么多灰,不信你试试。
我过了一个星期去那里,手上也没那么多灰。
所以,录像拍到你翻抽屉的时间,应该是在七月二十二日之前,也在七月二十一日刘玉如打扫房间之前‐‐可是,你为什么要承认,你是在那天早上去的办公室呢?因为,你要为自己寻找不在场证明。
而让警方自己去证明这一点,最有说服力!
&ldo;从原平路的办公室到大理路的工地,骑车需要十五分钟,你在办公室又逗留了十五分钟,而你在大理路工地附近报警的时间的确是七点一刻左右。
所以,照这样推算,假如你在六点四十五分之前袭击我之后赶到原平路偷窃,又再赶回大理路,的确来不及。
但假如,那天早上你在原平路的办公室没待那么久呢?假如,你根本连楼都没上呢?那十五分钟不就消失了?
&ldo;其实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七月二十日下午,你从雷海琼那里获得保险柜的密码之后,就到原平路的办公室去试了密码,并安装了录像机。
你故意拍下了你翻抽屉的场面,那时房间还没被打扫过,所以你的手上沾满了黑灰。
由于窗帘是拉着的,所以从录像里看不清那时是早晨还是下午。
你走的时候,关掉了录像机的开关。
七月二十一日晚上,在你从刘玉如身上拿到保险柜钥匙之后,又一次光顾原平路办公室。
这次,你真的拿走了钱。
你在临走时,重新打开了录像机。
七月二十二日,你谎称收到一张字条,说让你在七点一刻到工地见面。
不用问,那张字条是你自己写的,后来你又用同样的方法把我骗出公寓,企图谋害我的朋友!
&rdo;说到这里,高竞忽然提高嗓门,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ldo;陈牧野,你差点谋杀了她!
你当时是真的想杀她吗?还是想给我们一个警告?!
&rdo;他指着身边的莫兰质问他。
牧野冷哼一声,她注意到他又看了一次表。
七点五十分。